现将曾霞敏在美国联邦法院起诉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以及中共派驻北美的情报特工人员的诉状翻译成中文,并发布在网上,目的是要提醒大家防范中共情报人员在美国构陷、骚扰中国异议人士,也希望各位熟悉美国法律的网友给提出各种建议。同时也警告中共及其特工人员,我们将以反超限战来反制中共的超限战,中共的超限战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曾霞敏诉状中文翻译件:
纽约南区联邦法院
原告:曾霞敏
曾霞敏诉状中文翻译件:
纽约南区联邦法院
原告:曾霞敏
住址:美国纽约
被告:
1. 俞正声,中国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话:01186-21-2311-1111;
2. 金建忠,中国上海市博乐南路111号,邮编:201800,电话: 01186-21-6998-9888;
3. 傅一峰,中国上海市金沙江西路555号,邮编:201803,电话:01186-21- 6911-8800;
3. 傅一峰,中国上海市金沙江西路555号,邮编:201803,电话:01186-21- 6911-8800;
4. 姚一鸣,中国上海市曹安公路3035号,邮编:201803,电话:01186-135-0160-0775;
5. 孙继伟,中国上海市博乐南路111号,邮编:201800,电话: 01186-21-6998-9500;
6. 郭剑峰,中国上海市金沙江西路555号,邮编:201803,电话:01186-136-0160-6347;
7. 李国强,中国上海市金沙江西路555号,邮编:201803,电话:01186-135-0169-7095;
8. 沈伟荣,中国上海市曹安公路3035号,邮编:201803,电话:01186-136-5184-1245;
9. 唐宇华,美国纽约东38街,邮编:NY 10016-9821;
10. 赵岩,美国纽约法拉盛,NY 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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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 状
原告曾霞敏,作为自诉原告,在此郑重宣誓,根据本人的认知、信念、以及所掌握的信息,向法庭提供具体证据支持我本人对上诉原告的指控,请法庭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请求陪审团依法审判。
诉讼双方当事人:
诉讼双方当事人:
原告曾霞敏现居美国纽约,住址(略)。原告及原告家人在中国上海曾拥有700平米私宅,并拥有周围15亩良田。原告在上海的私宅和田地悉数被上述的上海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下属或黑帮成员非法掠夺和占有。
被告俞正声是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中共”)在上海的头目;而中共是从未合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是非法的黑帮组织。
被告金建忠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的头目。
被告傅一峰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头目。
被告姚一鸣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的头目。
被告孙继伟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的帮会成员,是被告金建忠的下属团伙。
被告郭建峰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帮会成员,是被告傅一峰的下属团伙。
被告李国强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帮会成员,是被告傅一峰的下属团伙。
被告沈伟荣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的帮会成员,是被告姚一鸣的下属团伙。
被告唐宇华是中共派驻联合国总部的文汇报记者站站长,而文汇报隶属中共上海市委,因而,被告唐宇华是俞正声的下属团伙。
被告赵岩现居美国纽约,移居美国以前曾是中共警察。
被告金建忠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的头目。
被告傅一峰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头目。
被告姚一鸣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的头目。
被告孙继伟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的帮会成员,是被告金建忠的下属团伙。
被告郭建峰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帮会成员,是被告傅一峰的下属团伙。
被告李国强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帮会成员,是被告傅一峰的下属团伙。
被告沈伟荣是中共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的帮会成员,是被告姚一鸣的下属团伙。
被告唐宇华是中共派驻联合国总部的文汇报记者站站长,而文汇报隶属中共上海市委,因而,被告唐宇华是俞正声的下属团伙。
被告赵岩现居美国纽约,移居美国以前曾是中共警察。
该诉状所列出的前八位被告,包括俞正声,金建忠,傅一峰,姚一鸣,孙继伟,郭剑峰,李国强,沈伟荣,都是中国上海市居民,都是中共的重要团伙成员。这八人在以下将简称为“上海八被告”。“上海八被告”在中国上海积极组建、发展黑帮团伙,以及私人武装,以武力抢掠私有财产,霸占百姓良田,强拆平民住宅。原告在上海的15亩良田和700平米私宅,就被这“上海八被告”以及他们的手下团伙霸占和强拆。
被告唐宇华和赵岩都是美国纽约居民。他们两人合伙对原告进行恐吓、威胁、骚扰,以便阻止原告在美国对中共团伙讨还被抢掠的房产和土地,甚至使用各种手段使原告不再发声,不再上访,不再抗议中共。附件A8对此给出详细证据。
被告赵岩以及他找来的一位中国警察还在美国纽约对原告进行各种形式性骚扰。附件A9 对此列出详细证据。
被告赵岩以及他找来的一位中国警察还在美国纽约对原告进行各种形式性骚扰。附件A9 对此列出详细证据。
司法审判权限和区域管辖归属
诉状所提出的诉讼事项包括民权和人权侵犯,以及其它诸项涉及联邦权限问题。因此,依据联邦审判权限USC28章第1331款,该诉讼应由联邦法院审判。原告是纽约居民,而十位被告或者是纽约居民,或者是中国居民,原被告属于不同州,而且该诉讼所涉及的伤害赔偿金额远远高于7万5千美元,因此根据USC28章第1332款所规定的地域管辖归属的相关规定,该诉讼属联邦法院管辖。
诉状所提出的诉讼事项包括民权和人权侵犯,以及其它诸项涉及联邦权限问题。因此,依据联邦审判权限USC28章第1331款,该诉讼应由联邦法院审判。原告是纽约居民,而十位被告或者是纽约居民,或者是中国居民,原被告属于不同州,而且该诉讼所涉及的伤害赔偿金额远远高于7万5千美元,因此根据USC28章第1332款所规定的地域管辖归属的相关规定,该诉讼属联邦法院管辖。
鉴于被告以及他们的下属机构在美国纽约拥有生意往来,根据纽约州的民事诉讼程序CPLR的规定,纽约联邦法院还有对被告拥有更多补充的和个人的审判管辖权。
由于是跨越不同州和所涉及的伤害赔偿金额,根据联邦民权法案USC第28章之1331款,1332款,和第1391(d)款,以及联邦民权法案,该诉状适合由纽约联邦法院审理。
相关适用法律条文(略)
司法公正
被告人俞正声在其团伙成员的帮助和支持下,对原告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以期阻止原告人揭露其贪污腐败、强占土地、以及强拆民宅的罪行,对原告人反复折磨、非法拘禁,对原告的恶意侵害违反了司法的公正。
诉讼理由和事实:
诉讼理由和事实:
1. 被告人俞正声,中共在上海的总头目,利用职权大肆发展私人武装和黑帮团伙,以武力非法抢占平民土地,强拆百姓住宅,以谋取暴利。被告俞正声巧立名目,以建设京沪高铁和上海世博会的名义,大肆跑马圈地。被告俞正声派遣他的团伙成员,不通过任何法律程序,没有法庭命令,就非法掠夺上海居民的私有财产,强占私人耕地,强拆民房,导致许多上海强拆受害者无家可归,乃至家破人亡。多数受害者没有得到合理赔偿。
2. 原告人曾霞敏和她的家人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拥有700平民私宅,以及周边的15亩良田。 在2009年11月17日和2010年2月25日,被告俞正声及其他上海八名被告人派遣300多名手下和团伙成员,以武力强行霸占原告人的良田,强拆原告人的私宅。更多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2。
3. 原告人的15亩良田市场价值15亿元人民币,700平米私宅市场价值2千万人民币。被告人俞正声和上海八被告人及其部下团伙从来没有给原告人任何赔偿。更多相关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3和A14。
4. 原告人和她的家人穷尽各种途径去讨还公道,寻求赔偿。上海八名被告人及其责任机构非但不给予赔偿,反而变本加厉地迫害原告人,以迫使原告人放弃通过上访和诉讼获得赔偿。原告人被一再迫害,包括非法拘捕、关押、跟踪监视、骚扰、殴打等等残忍手段。更多与此有关的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0,A11,和A12。
5. 原告人曾霞敏被俞正声及上海八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下属团伙多次殴打、袭击、 折磨,致使原告人鼻梁骨被打骨折,三颗牙齿被打脱落。请见附录A3中给出的证据材料。
6. 原告人的外祖母严小妹被上海八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下属团伙多次殴打、袭击、 折磨,致使严小妹几次昏厥,被送到医院急救,医院几次发出病危通知。附录A4给出相关的证据材料。
7. 原告人的母亲曾国娟被上海八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下属团伙多次殴打、袭击、 折磨,致使曾国娟身上多处骨折和受伤。附录A5给出相关的证据材料。
8. 原告人的两条可爱的小狗和一只小猫被上海八被告人以及他们派出的强拆队团伙活埋在强拆的房子里, 活活砸死,活活埋葬。其兽行令人发指。附录A6给出被活埋的小狗小猫的照片。
9. 为了打击报复原告人曾霞敏,被告人傅一峰带领其手下团伙成员,于2011年10月12日,将原告人的街坊邻里好朋友杭红旗给活活打死。杭红旗曾经同原告人一道上访告状。打死杭红旗后,被告人俞正声、金建忠、傅一峰、姚一鸣多次威胁原告人和她的家人,恐吓说,如果原告人不停止上访请愿,杭红旗就是原告人的下场。并威胁绑架原告人。附录A7给出杭红旗的遗像。
10. 仅仅因为原告人为了讨还公道而四处上访告状,上海八个被告人就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令其下属团伙将原告人逮捕、拘留、关押20多次。详细证据请见附录A11。
11. 上海八个被告人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非法跟踪、监视、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00多天。致使原告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使得原告人无法进行正常工作,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详细证据请见附录A12。
12. 为了逃脱被告人的进一步打击报复,原告人于2011年6月29日,在美国前驻华大使洪博培等友人的帮助下,来到美国,投奔自由。原告人一到达美国,就继续开始在美国对中共进行持续不断的抗议示威,包括在联合国总部、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等地,向上海八被告讨还公道,索偿讨债。详细证据请见附录A15。
13. 原告人在美国的抗议活动使得上海八个被告人狼狈不堪,怒火中烧。他们调动他们在美国的下属和团伙成员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各种形式的骚扰、打击报复,以期阻止、破坏原告人的上访索偿行动。
14. 被告人唐宇华是文汇报记者,而文汇报是隶属于中共上海市委,被告人俞正声是中共在上海市的头子,因而唐宇华是俞正声的下属和团伙。被告人赵岩来美国前曾是中共高级警官。被告人唐宇华和赵岩合伙骚扰原告人曾霞敏,目的就是为了让原告人停止上访索偿,甚至是销踪匿迹,以便保护俞正声及其他的上海八位被告人。
15. 在2011年8月3日前后,被告人赵岩给原告人在纽约法拉盛的木兰餐厅引见被告人唐宇华。见面前,赵岩说是中共重要官员要跟原告人谈判。但见面时,原告人发现唐宇华仅仅是一个中共记者。被告人赵岩一再向原告人说明,唐宇华公开的身份是上海文汇报驻联合国总部的头子,但实际上是中共派驻北美的最大特务头子,是从一个人民日报记者手中接任这个桂冠。并强调说明唐宇华写的内参都直接送达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和政治局手里。在联合国上访的另一位上海强拆受害者胡燕就是因为被赵岩引荐给唐宇华后,使得胡燕的上访诉求获得圆满解决。见面过程中,赵岩和唐宇华闭口不谈赔偿问题,反倒一再怂恿原告人去联合国暴力袭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是这样可以制造国际新闻,引起中共关注,将会使得原告人的上访诉求得到迅速解决。被告人唐宇华还说他的办公室就在联合国大厦内,他因而熟悉潘基文的办公室和会议室地点,还熟悉潘基文的活动习惯,每天上班时的必经路线。唐宇华还给原告人画出潘基文办公室和会议室的草图,怂恿原告人尽快去暴力袭击潘基文,还说潘基文的办公室有玻璃门,即便不能进入到潘基文办公室,在门口撒传单或作出袭击潘基文的举动,也能够达到同样效果。被告人唐宇华和被告人赵岩还建议原告人去夏威夷袭击参加亚太经合组织峰会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并为此制订了具体袭击方案和计划,让原告人去执行落实。原告人曾霞敏严词拒绝了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的袭击方案,表示不会参与任何类似的袭击潘基文或胡锦涛的恐怖活动。
16. 当原告人履行美国宪法保障的言论示威权利时,被告人唐宇华还派遣中共特工人员对原告人进行跟踪、盯梢、拍照、和威胁恫吓,以便阻止原告人在联合国总部进行上访请愿活动,致使原告人不得不转移到其它地点进行示威请愿。详细证据见附录A8。
2. 原告人曾霞敏和她的家人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拥有700平民私宅,以及周边的15亩良田。 在2009年11月17日和2010年2月25日,被告俞正声及其他上海八名被告人派遣300多名手下和团伙成员,以武力强行霸占原告人的良田,强拆原告人的私宅。更多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2。
3. 原告人的15亩良田市场价值15亿元人民币,700平米私宅市场价值2千万人民币。被告人俞正声和上海八被告人及其部下团伙从来没有给原告人任何赔偿。更多相关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3和A14。
4. 原告人和她的家人穷尽各种途径去讨还公道,寻求赔偿。上海八名被告人及其责任机构非但不给予赔偿,反而变本加厉地迫害原告人,以迫使原告人放弃通过上访和诉讼获得赔偿。原告人被一再迫害,包括非法拘捕、关押、跟踪监视、骚扰、殴打等等残忍手段。更多与此有关的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0,A11,和A12。
5. 原告人曾霞敏被俞正声及上海八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下属团伙多次殴打、袭击、 折磨,致使原告人鼻梁骨被打骨折,三颗牙齿被打脱落。请见附录A3中给出的证据材料。
6. 原告人的外祖母严小妹被上海八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下属团伙多次殴打、袭击、 折磨,致使严小妹几次昏厥,被送到医院急救,医院几次发出病危通知。附录A4给出相关的证据材料。
7. 原告人的母亲曾国娟被上海八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下属团伙多次殴打、袭击、 折磨,致使曾国娟身上多处骨折和受伤。附录A5给出相关的证据材料。
8. 原告人的两条可爱的小狗和一只小猫被上海八被告人以及他们派出的强拆队团伙活埋在强拆的房子里, 活活砸死,活活埋葬。其兽行令人发指。附录A6给出被活埋的小狗小猫的照片。
9. 为了打击报复原告人曾霞敏,被告人傅一峰带领其手下团伙成员,于2011年10月12日,将原告人的街坊邻里好朋友杭红旗给活活打死。杭红旗曾经同原告人一道上访告状。打死杭红旗后,被告人俞正声、金建忠、傅一峰、姚一鸣多次威胁原告人和她的家人,恐吓说,如果原告人不停止上访请愿,杭红旗就是原告人的下场。并威胁绑架原告人。附录A7给出杭红旗的遗像。
10. 仅仅因为原告人为了讨还公道而四处上访告状,上海八个被告人就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令其下属团伙将原告人逮捕、拘留、关押20多次。详细证据请见附录A11。
11. 上海八个被告人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非法跟踪、监视、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00多天。致使原告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使得原告人无法进行正常工作,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详细证据请见附录A12。
12. 为了逃脱被告人的进一步打击报复,原告人于2011年6月29日,在美国前驻华大使洪博培等友人的帮助下,来到美国,投奔自由。原告人一到达美国,就继续开始在美国对中共进行持续不断的抗议示威,包括在联合国总部、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等地,向上海八被告讨还公道,索偿讨债。详细证据请见附录A15。
13. 原告人在美国的抗议活动使得上海八个被告人狼狈不堪,怒火中烧。他们调动他们在美国的下属和团伙成员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各种形式的骚扰、打击报复,以期阻止、破坏原告人的上访索偿行动。
14. 被告人唐宇华是文汇报记者,而文汇报是隶属于中共上海市委,被告人俞正声是中共在上海市的头子,因而唐宇华是俞正声的下属和团伙。被告人赵岩来美国前曾是中共高级警官。被告人唐宇华和赵岩合伙骚扰原告人曾霞敏,目的就是为了让原告人停止上访索偿,甚至是销踪匿迹,以便保护俞正声及其他的上海八位被告人。
15. 在2011年8月3日前后,被告人赵岩给原告人在纽约法拉盛的木兰餐厅引见被告人唐宇华。见面前,赵岩说是中共重要官员要跟原告人谈判。但见面时,原告人发现唐宇华仅仅是一个中共记者。被告人赵岩一再向原告人说明,唐宇华公开的身份是上海文汇报驻联合国总部的头子,但实际上是中共派驻北美的最大特务头子,是从一个人民日报记者手中接任这个桂冠。并强调说明唐宇华写的内参都直接送达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和政治局手里。在联合国上访的另一位上海强拆受害者胡燕就是因为被赵岩引荐给唐宇华后,使得胡燕的上访诉求获得圆满解决。见面过程中,赵岩和唐宇华闭口不谈赔偿问题,反倒一再怂恿原告人去联合国暴力袭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是这样可以制造国际新闻,引起中共关注,将会使得原告人的上访诉求得到迅速解决。被告人唐宇华还说他的办公室就在联合国大厦内,他因而熟悉潘基文的办公室和会议室地点,还熟悉潘基文的活动习惯,每天上班时的必经路线。唐宇华还给原告人画出潘基文办公室和会议室的草图,怂恿原告人尽快去暴力袭击潘基文,还说潘基文的办公室有玻璃门,即便不能进入到潘基文办公室,在门口撒传单或作出袭击潘基文的举动,也能够达到同样效果。被告人唐宇华和被告人赵岩还建议原告人去夏威夷袭击参加亚太经合组织峰会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并为此制订了具体袭击方案和计划,让原告人去执行落实。原告人曾霞敏严词拒绝了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的袭击方案,表示不会参与任何类似的袭击潘基文或胡锦涛的恐怖活动。
16. 当原告人履行美国宪法保障的言论示威权利时,被告人唐宇华还派遣中共特工人员对原告人进行跟踪、盯梢、拍照、和威胁恫吓,以便阻止原告人在联合国总部进行上访请愿活动,致使原告人不得不转移到其它地点进行示威请愿。详细证据见附录A8。
17. 自2011年8月开始,被告人唐宇华频繁给原告人曾霞敏打电话进行骚扰,经常是在后半夜原告人熟睡之时,唐宇华几次邀请原告人同唐宇华紧急见面,实则是对原告人进行骚扰,致使原告人神经紧张,经常失眠。
18. 被告人赵岩几次让原告人跟他一道进入联合国大厦进行所谓的行为艺术表演。被告人赵岩还经常怂恿原告人在联合国警卫人员面前撒传单,以便让原告人被警察逮捕,说这样做能够制造世界级新闻,激起舆论关注。实则是借刀杀人,借美国警察之手将原告人送进美国监狱。这就是中共政权发明的所谓超限战。原告人一再拒绝被告人的这种恐怖袭击方案。
19. 被告人赵岩曾经多次建议、怂恿另一位来自上海的访民胡燕爬到联合国总部40层高楼的楼顶,以跳楼自杀来威胁联合国和中共,以便解决她的上访诉求。胡燕拒绝了赵岩的建议。这无疑是被告人赵岩设计的另一个构陷中国访民的陷阱。
20. 因为原告人拒绝被告人赵岩和唐宇华的各种建议,拒不执行他们的恐怖袭击计划,被告人赵岩便开始对原告人进行诽谤、造谣、甚至是性骚扰。赵岩在各种中文网站或公共聊天网站里贴出各种造谣诽谤文章,散布说原告人被绑架了,失踪了,同中共妥协了,不再到联合国上访告状了,等等,不一而足。赵岩还从密西根调来一个他的中国警察同伙来到纽约,对原告人进行威胁、恐吓、和性骚扰。详细证据请见附录A9。
21. 自2011年7月开始,被告人赵岩多次邀请原告人曾霞敏搬到赵岩家里跟他一起住,说他会象鲁迅照顾许广平那样地照顾原告人,教原告人写文章。赵岩家里只有两个房间,赵岩的女儿赵婧天和赵岩的表妹赵欣住在一个大房间的同一张床上,赵岩住在一个小房间的一张小床。赵岩居然请原告人和他一起住在这样的一个小房间里,并且再三请求原告人成为赵岩的私人女秘书。众所周知,私人女秘书在中文中的含义就是情人。赵岩就是不断地用各种方式对原告人进行性骚扰。原告人每次都严正警告被告人赵岩停止这种无聊的性骚扰。
22. 在2011年7月底,被告人赵岩邀请原告人去他家里时,赵岩竟然有意将他的裤裆撕破,然后让原告人给他缝裤裆。原告人当即告诉被告人赵岩,请他让他的女儿赵婧天或者是他的表妹赵欣去给他缝裤裆,因为赵婧天和赵欣是跟原告人年龄相仿的中国年轻女子。赵岩当即羞愧难当,说是实在不好意思让自己的亲女儿缝裤裆。原告人立即警告赵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他今后不得对女性非礼,停止性骚扰。附录A9.1给出的照片,赵岩所穿的浅灰色裤子就是他曾经故意撕破的裤子之一,也是后来赵岩让另一位上海女访民缝补过的那条裤子。
23. 被告人赵岩几次欺骗原告人,信誓旦旦地跟原告人说他自己是纽约时报著名记者,能够让纽约时报报道原告人的故事,说那样就能迫使中共赔偿原告人的房产。在附录A9.1所列出的照片中,赵岩身后的横幅中清楚地用中英文说赵岩是前纽约时报记者。赵岩一句英文都不会,最大可能是在纽约时报打杂带路,从来就不是纽约时报记者。事实是,赵岩在进入美国之前曾经是中国高级警官,曾经是公安局长的政治秘书。
24. 在2011年7月里,被告人赵岩还几次将他穿过的背心和短裤强行拿到原告人的住处,让原告人给他洗。原告人当即警告赵岩不得用这种方式对原告人进行性骚扰,并责令赵岩将那些臭短裤脏背心拿回去自己洗, 但赵岩竟将那些臭短裤脏背心强行留在原告人的住处。附录A9.2的照片展示了部分赵岩留下的脏背心。
25. 在2011年8月初,被告人赵岩几次调来他的中国警察同伙,强行让原告人跟他们交朋友,实则是对原告人进行性骚扰。赵岩还说他的那些警察朋友都很有权力,也很有钱,长得英俊威武,要求原告人跟他们处对象谈恋爱。原告人立即告知被告人赵岩,说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不会同赵岩介绍的任何中国警察谈恋爱,并警告赵岩不得用这种方式继续骚扰原告人。
26. 在2011年8月3日,被告人赵岩不顾原告人的多次警告,强行将他的一位中国警察同伙领到联合国在纽约的总部,同正在那里进行示威请愿的原告人见面。在附录A9.1给出的照片里,那位站在最右边、头顶墨镜的男人(以下简称其为中国墨镜警察)就是赵岩特地从密西根叫来的。那位中国墨镜警察一见到原告人还没有几分钟,就拉住原告人的手,说是要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去谈谈,还提出要立即确定恋爱关系,跟原告人索要电话号码。原告人当即拒绝中国墨镜警察的无理要求,责令他停止对原告人进行骚扰。中国墨镜警察遭到拒绝后,立即告知原告人他是中国警察,威胁说没有人敢于拒绝他。原告人质问中国墨镜警察,既然你在中国很有权又有钱,何必被赵岩召到美国来打餐馆呢?中国墨镜警察回答不出来。被告人赵岩大量招募这样的中国警察进入美国,其身份和用意昭然若揭。
27. 被告人赵岩经常同中共高级头目联络。他每隔两三天就同一位名为“老祁”的中国现役将军联络,据赵岩本人讲,“老祁” 是中国将军,在西藏时就是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的贴身保镖,曾经为胡锦涛挡过子弹,救过胡锦涛的命。赵岩还介绍说,“老祁”是胡锦涛安插在军队里的钦差大臣,其主要任务就是负责胡锦涛的人身安全,以及负责军方情报工作。“老祁”在中南海里有几处办公室。赵岩本人就是“老祁”的部下。赵岩还将他的表妹赵欣介绍给“老祁”,是“老祁”的女秘书之一。赵岩的朋友张立昆原本是中国海军特种兵军官,后被“老祁”召去给“老祁”当助理。张立昆和赵欣都多次说过赵岩是给“老祁”做事。被告人赵岩还多次将中共警官和军官邀请到美国潜伏,包括那位中国墨镜警察和张立昆。被告人赵岩原本计划给张立昆介绍美国公民以假结婚的方式留在美国,还给张立昆介绍了包括一位在花旗银行工作的中国漂亮女士在内的多位候选女士。那位中国墨镜警察是被告人赵岩帮助进入美国,然后又是赵岩帮助在美国政治庇护。赵岩还曾经向人展示过他本人同中国副总理王岐山的合影照,那张照片是在赵岩刚刚从中国监狱被释放后不久照的。中国的政治局委员和副总理王岐山如何能同一个中国的劳改释放犯单独会面?被告人赵岩又如何能从中国请来大批警察入境美国?没有中国安全部门的安排和关照,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这一切都足以说明被告人赵岩是“老祁”的同伙。因而,被告人赵岩对原告人的骚扰,无疑也是中共安排布置的任务。
28. 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几次合伙陷害原告人。他们先是引诱原告人以及其他中国异议人士或访民去袭击中国领导人或联合国秘书长,然后,他们就在网上发布各种文章,捏造原告人及其他访民的袭击方案和计划,在此同时又拿出他们写的文章向美国FBI举报原告人是恐怖分子嫌疑人,要求FBI立案侦查。这就是中共超限战中所介绍的第一计策:利用美国法律,打击中共的敌人。换句话就是“引蛇出洞”,“借刀杀人”。详细证据材料见附录A16.1。
29. 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一而再再而三地怂恿原告人暴力袭击联合国官员以及到访的中国领导人。他们使用各种方式力图让原告人相信,向中共索偿的最佳策略就是制造国际新闻,而暴力袭击联合国秘书长和来美国访问中共领导人就能制造这样的大新闻。他们还特别建议要用鸡蛋、西红柿、和臭鞋袭击胡锦涛和潘基文,让他们丢脸没面子。但这实际上是诱使原告人落入他们的陷阱,以便将原告人投入美国监狱。其用心何其险恶。
30. 自2011年9月开始,原告人曾霞敏被严格禁止进入联合国总部大楼,尽管这个大楼对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开放参观。几个阻止原告人进入联合国大楼的警卫人员告知原告人曾霞敏,说有中国情报机构向联合国举报原告人将袭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指控原告人是恐怖分子嫌疑人。原告人坚信是被告人唐宇华和被告人赵岩以及他们的同伙向联合国作出了这种诬告,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这种计划,甚至是他们在制订和宣扬这样的计划。
31. 自2011年8月开始,被告人赵岩连续在《博讯》和《参与》等中文网站发布多篇文章,详细描述这些袭击胡锦涛和潘基文的各种方案和参加人员,特别是有关在2011年11月12日前后,趁胡锦涛到夏威夷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首脑会议期间,将对胡锦涛拦座驾、扔鸡蛋、投臭鞋、甩西红柿,等等。在这些文章中,尽管赵岩使用不同笔名,但那些文字都是出自赵岩的手笔,那些用方框圈起来的作者名字都是赵岩曾经用过的笔名。为了避免这个夏威夷陷阱穿帮露馅,所有以赵岩的真名发布的文章都在APEC会议后被从网上撤销。被告人唐宇华就几次劝告原告人,只可在《博讯》和《参与》网站发布文章,不能在大纪元及其它反共中文网站发表文章或接受采访。由此可见被告人赵岩和唐宇华对《博讯》网站和《参与》网站的控制程度。详细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6.2.
32. 被告人赵岩还怂恿一些中国访民发表类似的文章,发誓要到夏威夷去袭击胡锦涛,并透露这些袭击计划和参加人员名单。这些文章中反复提到艾福荣、葛丽芳、王东岩、王永利,及其他中国访民的名字,说他们誓言去夏威夷袭击胡锦涛。详细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6.3.
33. 利用被告人赵岩所发表的大量恐怖袭击文章(见A16.2),中国安全机构向FBI举报有中国访民针对胡锦涛的恐怖袭击计划,要求FBI严查和严打这些中国访民,确保胡锦涛在美国国土时的人身安全。中国安全机构的诬告,导致了部分中国访民被列为恐怖分子嫌疑人,并且导致中国访民艾福荣等人在2011年11月12日在夏威夷抗议时,被美国联邦警察审讯并搜缴护照。这足以证明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合伙构陷、诬告中国访民,诱使中国访民进入由中共情报人员精心设计的陷阱,并利用美国联邦警察打击中国访民在美国的请愿示威活动。详细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6.1。
34. 在2011年11月12日,被告人赵岩还亲自在夏威夷的喜来登酒店拍摄了一个录像,录像中说明赵岩近距离遭遇中国国家元首胡锦涛的太太,也就是中国的第一夫人刘永清。被告人当天就将这个录像发在博讯网站上,以此来向FBI表明中国网民袭击胡锦涛的计划是完全可能实现的计划,胡锦涛在夏威夷将遭遇危险。这就促使美国联邦警察加紧调查中国访民袭击胡锦涛的行动方案,加紧跟踪相关的中国访民。同时,也向中国访民证明,袭击胡锦涛的计划是完全可行的,以此来煽动中国访民着手落实袭击方案。这个录像是被告人赵岩在三米左右的近距离拍摄中国第一夫人,但是,在70秒钟的全部录像中,中国第一夫人竟只是出现背影和侧面,没有一个正面镜头。见附录 A16.4.。
18. 被告人赵岩几次让原告人跟他一道进入联合国大厦进行所谓的行为艺术表演。被告人赵岩还经常怂恿原告人在联合国警卫人员面前撒传单,以便让原告人被警察逮捕,说这样做能够制造世界级新闻,激起舆论关注。实则是借刀杀人,借美国警察之手将原告人送进美国监狱。这就是中共政权发明的所谓超限战。原告人一再拒绝被告人的这种恐怖袭击方案。
19. 被告人赵岩曾经多次建议、怂恿另一位来自上海的访民胡燕爬到联合国总部40层高楼的楼顶,以跳楼自杀来威胁联合国和中共,以便解决她的上访诉求。胡燕拒绝了赵岩的建议。这无疑是被告人赵岩设计的另一个构陷中国访民的陷阱。
20. 因为原告人拒绝被告人赵岩和唐宇华的各种建议,拒不执行他们的恐怖袭击计划,被告人赵岩便开始对原告人进行诽谤、造谣、甚至是性骚扰。赵岩在各种中文网站或公共聊天网站里贴出各种造谣诽谤文章,散布说原告人被绑架了,失踪了,同中共妥协了,不再到联合国上访告状了,等等,不一而足。赵岩还从密西根调来一个他的中国警察同伙来到纽约,对原告人进行威胁、恐吓、和性骚扰。详细证据请见附录A9。
21. 自2011年7月开始,被告人赵岩多次邀请原告人曾霞敏搬到赵岩家里跟他一起住,说他会象鲁迅照顾许广平那样地照顾原告人,教原告人写文章。赵岩家里只有两个房间,赵岩的女儿赵婧天和赵岩的表妹赵欣住在一个大房间的同一张床上,赵岩住在一个小房间的一张小床。赵岩居然请原告人和他一起住在这样的一个小房间里,并且再三请求原告人成为赵岩的私人女秘书。众所周知,私人女秘书在中文中的含义就是情人。赵岩就是不断地用各种方式对原告人进行性骚扰。原告人每次都严正警告被告人赵岩停止这种无聊的性骚扰。
22. 在2011年7月底,被告人赵岩邀请原告人去他家里时,赵岩竟然有意将他的裤裆撕破,然后让原告人给他缝裤裆。原告人当即告诉被告人赵岩,请他让他的女儿赵婧天或者是他的表妹赵欣去给他缝裤裆,因为赵婧天和赵欣是跟原告人年龄相仿的中国年轻女子。赵岩当即羞愧难当,说是实在不好意思让自己的亲女儿缝裤裆。原告人立即警告赵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他今后不得对女性非礼,停止性骚扰。附录A9.1给出的照片,赵岩所穿的浅灰色裤子就是他曾经故意撕破的裤子之一,也是后来赵岩让另一位上海女访民缝补过的那条裤子。
23. 被告人赵岩几次欺骗原告人,信誓旦旦地跟原告人说他自己是纽约时报著名记者,能够让纽约时报报道原告人的故事,说那样就能迫使中共赔偿原告人的房产。在附录A9.1所列出的照片中,赵岩身后的横幅中清楚地用中英文说赵岩是前纽约时报记者。赵岩一句英文都不会,最大可能是在纽约时报打杂带路,从来就不是纽约时报记者。事实是,赵岩在进入美国之前曾经是中国高级警官,曾经是公安局长的政治秘书。
24. 在2011年7月里,被告人赵岩还几次将他穿过的背心和短裤强行拿到原告人的住处,让原告人给他洗。原告人当即警告赵岩不得用这种方式对原告人进行性骚扰,并责令赵岩将那些臭短裤脏背心拿回去自己洗, 但赵岩竟将那些臭短裤脏背心强行留在原告人的住处。附录A9.2的照片展示了部分赵岩留下的脏背心。
25. 在2011年8月初,被告人赵岩几次调来他的中国警察同伙,强行让原告人跟他们交朋友,实则是对原告人进行性骚扰。赵岩还说他的那些警察朋友都很有权力,也很有钱,长得英俊威武,要求原告人跟他们处对象谈恋爱。原告人立即告知被告人赵岩,说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不会同赵岩介绍的任何中国警察谈恋爱,并警告赵岩不得用这种方式继续骚扰原告人。
26. 在2011年8月3日,被告人赵岩不顾原告人的多次警告,强行将他的一位中国警察同伙领到联合国在纽约的总部,同正在那里进行示威请愿的原告人见面。在附录A9.1给出的照片里,那位站在最右边、头顶墨镜的男人(以下简称其为中国墨镜警察)就是赵岩特地从密西根叫来的。那位中国墨镜警察一见到原告人还没有几分钟,就拉住原告人的手,说是要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去谈谈,还提出要立即确定恋爱关系,跟原告人索要电话号码。原告人当即拒绝中国墨镜警察的无理要求,责令他停止对原告人进行骚扰。中国墨镜警察遭到拒绝后,立即告知原告人他是中国警察,威胁说没有人敢于拒绝他。原告人质问中国墨镜警察,既然你在中国很有权又有钱,何必被赵岩召到美国来打餐馆呢?中国墨镜警察回答不出来。被告人赵岩大量招募这样的中国警察进入美国,其身份和用意昭然若揭。
27. 被告人赵岩经常同中共高级头目联络。他每隔两三天就同一位名为“老祁”的中国现役将军联络,据赵岩本人讲,“老祁” 是中国将军,在西藏时就是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的贴身保镖,曾经为胡锦涛挡过子弹,救过胡锦涛的命。赵岩还介绍说,“老祁”是胡锦涛安插在军队里的钦差大臣,其主要任务就是负责胡锦涛的人身安全,以及负责军方情报工作。“老祁”在中南海里有几处办公室。赵岩本人就是“老祁”的部下。赵岩还将他的表妹赵欣介绍给“老祁”,是“老祁”的女秘书之一。赵岩的朋友张立昆原本是中国海军特种兵军官,后被“老祁”召去给“老祁”当助理。张立昆和赵欣都多次说过赵岩是给“老祁”做事。被告人赵岩还多次将中共警官和军官邀请到美国潜伏,包括那位中国墨镜警察和张立昆。被告人赵岩原本计划给张立昆介绍美国公民以假结婚的方式留在美国,还给张立昆介绍了包括一位在花旗银行工作的中国漂亮女士在内的多位候选女士。那位中国墨镜警察是被告人赵岩帮助进入美国,然后又是赵岩帮助在美国政治庇护。赵岩还曾经向人展示过他本人同中国副总理王岐山的合影照,那张照片是在赵岩刚刚从中国监狱被释放后不久照的。中国的政治局委员和副总理王岐山如何能同一个中国的劳改释放犯单独会面?被告人赵岩又如何能从中国请来大批警察入境美国?没有中国安全部门的安排和关照,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这一切都足以说明被告人赵岩是“老祁”的同伙。因而,被告人赵岩对原告人的骚扰,无疑也是中共安排布置的任务。
28. 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几次合伙陷害原告人。他们先是引诱原告人以及其他中国异议人士或访民去袭击中国领导人或联合国秘书长,然后,他们就在网上发布各种文章,捏造原告人及其他访民的袭击方案和计划,在此同时又拿出他们写的文章向美国FBI举报原告人是恐怖分子嫌疑人,要求FBI立案侦查。这就是中共超限战中所介绍的第一计策:利用美国法律,打击中共的敌人。换句话就是“引蛇出洞”,“借刀杀人”。详细证据材料见附录A16.1。
29. 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一而再再而三地怂恿原告人暴力袭击联合国官员以及到访的中国领导人。他们使用各种方式力图让原告人相信,向中共索偿的最佳策略就是制造国际新闻,而暴力袭击联合国秘书长和来美国访问中共领导人就能制造这样的大新闻。他们还特别建议要用鸡蛋、西红柿、和臭鞋袭击胡锦涛和潘基文,让他们丢脸没面子。但这实际上是诱使原告人落入他们的陷阱,以便将原告人投入美国监狱。其用心何其险恶。
30. 自2011年9月开始,原告人曾霞敏被严格禁止进入联合国总部大楼,尽管这个大楼对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开放参观。几个阻止原告人进入联合国大楼的警卫人员告知原告人曾霞敏,说有中国情报机构向联合国举报原告人将袭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指控原告人是恐怖分子嫌疑人。原告人坚信是被告人唐宇华和被告人赵岩以及他们的同伙向联合国作出了这种诬告,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这种计划,甚至是他们在制订和宣扬这样的计划。
31. 自2011年8月开始,被告人赵岩连续在《博讯》和《参与》等中文网站发布多篇文章,详细描述这些袭击胡锦涛和潘基文的各种方案和参加人员,特别是有关在2011年11月12日前后,趁胡锦涛到夏威夷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首脑会议期间,将对胡锦涛拦座驾、扔鸡蛋、投臭鞋、甩西红柿,等等。在这些文章中,尽管赵岩使用不同笔名,但那些文字都是出自赵岩的手笔,那些用方框圈起来的作者名字都是赵岩曾经用过的笔名。为了避免这个夏威夷陷阱穿帮露馅,所有以赵岩的真名发布的文章都在APEC会议后被从网上撤销。被告人唐宇华就几次劝告原告人,只可在《博讯》和《参与》网站发布文章,不能在大纪元及其它反共中文网站发表文章或接受采访。由此可见被告人赵岩和唐宇华对《博讯》网站和《参与》网站的控制程度。详细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6.2.
32. 被告人赵岩还怂恿一些中国访民发表类似的文章,发誓要到夏威夷去袭击胡锦涛,并透露这些袭击计划和参加人员名单。这些文章中反复提到艾福荣、葛丽芳、王东岩、王永利,及其他中国访民的名字,说他们誓言去夏威夷袭击胡锦涛。详细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6.3.
33. 利用被告人赵岩所发表的大量恐怖袭击文章(见A16.2),中国安全机构向FBI举报有中国访民针对胡锦涛的恐怖袭击计划,要求FBI严查和严打这些中国访民,确保胡锦涛在美国国土时的人身安全。中国安全机构的诬告,导致了部分中国访民被列为恐怖分子嫌疑人,并且导致中国访民艾福荣等人在2011年11月12日在夏威夷抗议时,被美国联邦警察审讯并搜缴护照。这足以证明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合伙构陷、诬告中国访民,诱使中国访民进入由中共情报人员精心设计的陷阱,并利用美国联邦警察打击中国访民在美国的请愿示威活动。详细证据材料请见附录A16.1。
34. 在2011年11月12日,被告人赵岩还亲自在夏威夷的喜来登酒店拍摄了一个录像,录像中说明赵岩近距离遭遇中国国家元首胡锦涛的太太,也就是中国的第一夫人刘永清。被告人当天就将这个录像发在博讯网站上,以此来向FBI表明中国网民袭击胡锦涛的计划是完全可能实现的计划,胡锦涛在夏威夷将遭遇危险。这就促使美国联邦警察加紧调查中国访民袭击胡锦涛的行动方案,加紧跟踪相关的中国访民。同时,也向中国访民证明,袭击胡锦涛的计划是完全可行的,以此来煽动中国访民着手落实袭击方案。这个录像是被告人赵岩在三米左右的近距离拍摄中国第一夫人,但是,在70秒钟的全部录像中,中国第一夫人竟只是出现背影和侧面,没有一个正面镜头。见附录 A16.4.。
令人无法相信的是,中国的第一夫人如何在喜来登酒店只出来散步三分钟,就被被告人赵岩拍摄了70秒钟?而赵岩在此前一直在网上反复宣扬他本人要对胡锦涛扔鸡蛋投西红柿。为何中共保镖以及FBI不对赵岩严加防范?为何赵岩不履行他自己的誓言,去向刘永清扔鸡蛋或扔臭鞋?为何赵岩就能这样轻易见到中国第一夫人?中国安全人员和中南海保镖们为何就如此疏忽,任由中国第一夫人来到恐怖分子嫌疑人的身边?可见这是被告人赵岩和中共情报人员精心策划的阴谋。
这个录像中的中国第一夫人完全有可能不是刘永清本人!完全有可能是中共情报人员或替身客串出演中国第一夫人!
很明显,被告人赵岩以及中国情报机构合伙制作了这个录像,用以欺骗中国访民和FBI,以及构陷、诬告中国访民。
在网上四处传播这个录像本身就是中共情报人员精心设计的又一个阴谋陷阱,用以挑动美国联邦警察大战中国访民,是中共超限战的惯用伎俩!
这个录像中的中国第一夫人完全有可能不是刘永清本人!完全有可能是中共情报人员或替身客串出演中国第一夫人!
很明显,被告人赵岩以及中国情报机构合伙制作了这个录像,用以欺骗中国访民和FBI,以及构陷、诬告中国访民。
在网上四处传播这个录像本身就是中共情报人员精心设计的又一个阴谋陷阱,用以挑动美国联邦警察大战中国访民,是中共超限战的惯用伎俩!
殴打和非法关押:
上海八个被告人或其同伙、下属机构故意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骚扰、殴打、非法拘禁、非法跟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等。详细证据材料见附录A10, A11, A12.
非法获利:
上海八个被告人或其同伙、下属机构通过强占原告人15亩良田,非法强拆原告人私宅,并将这些资源转卖给第三方中国京沪高铁有限公司,因此获得巨额暴利。
民事侵权和伤害:
在实施上述各种侵权犯罪的同时,被告人还合伙或单独对原告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迫害和骚扰。
伤害和损失:
由于被告人对原告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殴打、迫害、非法掠夺、频繁骚扰,致使原告人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并遭受财产和金钱损失,这包括:
1. 原告人曾霞敏被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频繁骚扰、虐待、殴打、非法监禁,被告人姚一鸣和沈伟荣带领打手将原告人曾霞敏的鼻骨打至骨折,打掉三颗牙齿。见附录 A3.
2. 原告人的外祖母严小妹被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频繁骚扰、虐待、殴打,使得严小妹多次被打倒在地,心脏病发作,几次被送往医院急救,医院几次发出病危通知。见附录A4.
3. 原告人的母亲曾国娟被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频繁骚扰、虐待、殴打,使得曾国娟多次被打伤,多处骨折。在2009年11月17日深夜两点,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趁夜晚偷袭强拆原告人私宅,使得睡梦中的曾国娟几乎被强拆队活埋。见附录A5.
4. 在2009年11月17日深夜两点,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趁夜晚偷袭强拆原告人私宅,将原告人的两条小狗和一只小猫活活埋葬在废墟中。 见附录A6.
5.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打击报复,将原告人拘留、逮捕20多次。见附录A8.
6.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打击报复,对原告人进行跟踪、监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0多天,使得原告人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并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见附录A10.
7.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强占原告人的15亩良田,强拆原告人的700平米私宅。强占的土地市场价值人民币15亿元,强拆的民宅市场价值人民币2千万元,上海被告人至今对强占的土地和强拆的私宅未作任何赔偿。见附录A2, A13, A14.
2. 原告人的外祖母严小妹被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频繁骚扰、虐待、殴打,使得严小妹多次被打倒在地,心脏病发作,几次被送往医院急救,医院几次发出病危通知。见附录A4.
3. 原告人的母亲曾国娟被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频繁骚扰、虐待、殴打,使得曾国娟多次被打伤,多处骨折。在2009年11月17日深夜两点,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趁夜晚偷袭强拆原告人私宅,使得睡梦中的曾国娟几乎被强拆队活埋。见附录A5.
4. 在2009年11月17日深夜两点,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趁夜晚偷袭强拆原告人私宅,将原告人的两条小狗和一只小猫活活埋葬在废墟中。 见附录A6.
5.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打击报复,将原告人拘留、逮捕20多次。见附录A8.
6.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打击报复,对原告人进行跟踪、监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0多天,使得原告人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并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见附录A10.
7.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强占原告人的15亩良田,强拆原告人的700平米私宅。强占的土地市场价值人民币15亿元,强拆的民宅市场价值人民币2千万元,上海被告人至今对强占的土地和强拆的私宅未作任何赔偿。见附录A2, A13, A14.
8. 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及其手下同伙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频繁的骚扰、诽谤、造谣诬陷、诬告,致使原告人神经紧张,经常失眠。
索偿要求:
原告人曾霞敏向法庭请求判决被告人赔偿给原告人造成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原告人首先要求法庭对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颁发隔离保护令,严格禁止他们以及他们的下属同伙以任何方式继续骚扰原告人以及原告人的亲属。保护令还应限制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上网发布各种针对原告人的诽谤性文章。
对于被告人给原告人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原告人还寻求下述的经济赔偿:
被告人俞正声赔偿原告人现金 $10,000,000.00;
被告人金建忠赔偿原告人现金 $10,000,000.00;
被告人傅一峰赔偿原告人现金 $10,000,000.00;
被告人姚一鸣赔偿原告人现金 $10,000,000.00;
被告人孙继伟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0;
被告人郭剑峰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0;
被告人李国强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0;
被告人沈伟荣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0;
被告人唐宇华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
被告人赵 岩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
原告人还寻求其它的由本法庭和陪审团认为合适的伤害赔偿。
对于被告人给原告人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原告人还寻求下述的经济赔偿:
被告人俞正声赔偿原告人现金 $10,000,000.00;
被告人金建忠赔偿原告人现金 $10,000,000.00;
被告人傅一峰赔偿原告人现金 $10,000,000.00;
被告人姚一鸣赔偿原告人现金 $10,000,000.00;
被告人孙继伟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0;
被告人郭剑峰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0;
被告人李国强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0;
被告人沈伟荣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0;
被告人唐宇华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
被告人赵 岩赔偿原告人现金 $200,000.00;
原告人还寻求其它的由本法庭和陪审团认为合适的伤害赔偿。
请求陪审团审判:
原告人请求陪审团对此案进行判决。
谨致,
曾霞敏
自诉原告人
------------------------------------------------------
A1.3. 被告人姚一鸣(右)和被告人沈伟荣就是在这个办公室里,带领一群打手对原告人曾霞敏进行殴打,将曾霞敏的鼻梁打得骨折,三颗牙齿被打掉。
A2. 原告人曾霞敏家的房子被强拆,15亩耕地被强占。
A2.1. 强拆前原告人家里三层楼房的照片,这里的一楼部分没有显示出来,另有一座楼房在后院。
A2.2. 2010年2月25日,被告人带领或指使300多名手下对原告人的楼房进行强拆,强拆前将原告人及家人强行绑架,并进行殴打,连续关押了三天三夜。这是邻居帮助拍摄的强拆时的照片。
A2.3. 在2009年11月17日深夜两点,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趁夜晚偷袭强拆原告人的后院私宅,将原告人的两条小狗和一只小猫活活埋葬在这片废墟中。原告人的母亲也几乎被活埋在这片废墟中。
A2.4. 一桥飞架南北,京沪高铁从原告人的旧宅基地和15亩良田上通过,但这高铁之上却是事故累累,之下更是尸骨累累,其中就有原告人的两只可爱的小狗和一只小猫的尸骨。
A3. 上海的8名被告指使手下打手将原告人的鼻骨打断,牙齿打掉。其凶恶残忍令人发指。
A4. 原告人的外祖母被打得心脏病发作,几次病危。
A4.1. 原告人的外祖母严小妹被强拆队打倒在地。
A4.2. 原告人的外祖母严小妹被打得心脏病发作,不得不送到医院急救。医院几次发出病危通知。
A4.3. 原告人的外祖母严小妹被送去急救的上海利群医院。
A4.4. 原告人的外祖母严小妹被送到的急救室。
A5. 原告人的母亲曾国娟险些被强拆队活埋在废墟中。
A5. 1. 2009年11月17日凌晨两点,上海的八名被告人派遣强拆队趁黑夜对原告人的后院私宅进行偷袭强拆。原告人的母亲曾国娟险些被活埋在这片废墟中。尽管曾国娟逃出废墟,但还是导致多处受伤和骨折。
A5.2. 上海8名被告人多次指使手下团伙殴打原告人和家人,这是曾国娟正在自己家中遭到被告人及其手下团伙殴打。
A5.3. 在2010年11月1日,被告人姚一鸣和沈伟荣又一次带领手下团伙闯进原告人家里,对原告人家人进行殴打。这是原告人母亲曾国娟被打后的部分伤痕照片。
A5.4. 这是曾国娟被打后到医院检查的验伤单,验伤单中明白地列出上述图片中的伤痕和骨折部位。
A5.5. 这是曾国娟被打后,到公安局报案时,由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作出的验伤报告。
A6. 在2009年11月17日深夜两点,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下属趁夜晚偷袭强拆原告人后院私宅,将原告人的两条小狗和一只小猫活活埋葬在废墟中。这是被活埋的小狗小猫的照片。
A7. 为了打击报复同原告人一样的上海强拆受害者,被告人傅一峰带领手下团伙,于2011年10月12日,将原告人的街坊邻里和好朋友杭红旗活活打死。
A8. 中共在美国的特工人员多次对原告人进行跟踪骚扰。
A8.1. 当原告人曾霞敏在美国纽约的联合国总部抗议中共强拆时,这几个人行动诡秘地监视并骚扰原告人。
A8.2. 这个老家伙几次接近原告人进行骚扰、恐吓。
A8.3. 这个老家伙几次认真仔细地对原告人及原告人的标语进行拍照,并公然威胁说要提供给中共来起诉原告人。
A9.. 被告人赵岩以及他召来的中国警察手下和同伙多次对原告人进行性骚扰。
A9.1. 被告人赵岩几次将他在照片中穿过那条裤子撕破裤裆,然后让原告人给他缝裤裆。
A9.2. 被告人赵岩经常将他穿过的臭短裤和脏背心强行拿到原告人住处,要求原告人给他洗。这是赵岩留在原告人家里的几个脏背心。
A9.3 被告人赵岩在2011年8月3日特地从密西根召来他的中国警察下属同伙,就是照片中最右侧的男人,对原告人进行性骚扰,和恐吓威胁。
A9.4 为了制止被告人赵岩的警察同伙对原告人进行性骚扰,原告人不得不向联合国的保安人员寻求帮助。
A9.5. 被告人赵岩多次在公共中文网站和公共聊天室里,对原告人进行骚扰、诽谤、诬陷、谩骂。这是赵岩辱骂原告人的几个截屏照片。
A9.6. A9.5中中文辱骂贴的英文翻译件(略)
A9.7. 被告人赵岩多次在公共中文网站和公共聊天室里,对原告人进行骚扰、诽谤、诬陷、谩骂。说原告人是二奶,还跟原告人在中国的朋友造谣说原告人失踪了,跟警察去谈恋爱了,跟中共妥协了,不再上访了,等等。这是赵岩辱骂原告人的几个截屏照片。
A9.7. 被告人赵岩多次在公共中文网站和公共聊天室里,对原告人进行骚扰、诽谤、诬陷、谩骂。说原告人是二奶,还跟原告人在中国的朋友造谣说原告人失踪了,跟警察去谈恋爱了,跟中共妥协了,不再上访了,等等。这是赵岩辱骂原告人的几个截屏照片。
A9.8. A9.7中赵岩辱骂贴文的英文翻译件(略)
A10. 上海八名被告人在上海肆意发展私人武装和打手,下面的一些照片就是被告人雇佣的打手,尽管他们都穿各种制服,但他们不是警察,只是私人武装和黑社会。
A10.1. 这里的几个人都是被告人姚一鸣和沈伟荣花钱雇佣的打手。也就是在这个房间里,这其中的几个打手配合被告人姚一鸣和沈伟荣将原告人的鼻梁骨打断,牙齿打掉。其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A10.2. 这是被告人傅一峰雇佣的私人打手和保镖。他们多次殴打原告人。
A10.3. 下面的两幅照片显示被告人金建忠、傅一峰、姚一鸣、沈伟荣的下属团伙闯到原告人家里对原告人进行骚扰。
A10.4. 下面的两幅照片显示被告人金建忠、傅一峰、姚一鸣、沈伟荣的下属团伙经常到原告人家里进行监视、跟踪、和骚扰。
A11. 上海8名被告人滥用司法权力对原告人进行打击报复,调动下属机构将原告人拘留、逮捕20多次,仅仅因为原告人要上访告状,讨还被强占的土地和财产。.
A11.1. 这是原告人在2010年8月20日被逮捕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A11.2. 上述处罚决定书的英文翻译件(略)。
A11.3. 这是原告人在2011年3月8日被逮捕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A11.4. 上述处罚决定书的英文翻译件(略)。
A12. 上海八名被告人及其下属团伙对原告人进行非法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00多天。
A12.1. 这是被告人金建忠、傅一峰、姚一鸣、沈伟荣的下属团伙颁布的对原告人进行监控的指示。
A12.2. 上述文件的英文翻译件(略)。
A12.4. 上述文件的英文翻译件(略)。
A12.5. 下面的四个图片文件是被告人指派的手下团伙对原告人进行监控的每日监管记录表,这里只是4月到7月间的部分记录。
A12.6. 上述文件的英文翻译件(略)。
A13. 原告人土地被非法强占,房产被非法强拆的部分证据。
A13.1. 下面是由上海市嘉定区房管局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中国法律,征收农用耕地必须得由国务院批准。这个由一个地方房管局发放的拆迁许可证当然是违法的。
A13.2. 这是由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强制执行通知书。与上面同样道理,这个强制执行通知书也是违法的。
A13.2. 这是由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强制执行通知书。与上面同样道理,这个强制执行通知书也是违法的。
A13.3. 上述文件的英文翻译件(略)。
A14. 这是原告人家里保存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的复印件。注意,这个房产证是所有权证,不是使用权,更没有使用期限。
A15. 自2011年6月30日开始,原告人便开始在美国各个地方进行抗强拆反共产的抗议示威活动,以此来向中共讨还公道,讨债索偿。
A16. 被告人赵岩和被告人唐宇华合伙设陷阱,对原告人及其他中国访民进行诬告、构陷。
A16.4. 为了让FBI确信中国国家主席确实会在夏威夷遭受恐怖袭击,同时也是为了蛊惑中国访民对胡锦涛发起真正的袭击,被告人赵岩还特意将他拍摄的一个名为“近距离遭遇刘永清”的录像发在《博讯》网站上。
A16.5. 以上几篇中文文件的英文翻译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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